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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已婚牙医阿成(化名)否认偷吃牙科助理阿美(化名),二人均拒绝赔偿原配160万元,然台北地院透过阿成同事、同为牙医阿豪的证词,得知阿美曾跟诊阿成,阿成也会向患者提起家人,因此阿美不可能未探寻阿成婚姻状况便同意交往,决定判二人应判赔60万元给原配;可上诉。
这对夫妻于1999年结婚,原配近期调阅户籍誊本,惊见身为牙医的丈夫阿成,早在2022年便将个人户籍迁至万华区一处房产,再经查访,原配才得知阿成与小三阿美同居该处,并以夫妻相称,决定对二人求偿160万元。
阿成解释,万华房产是他以法拍方式购入,且为求房屋税自住税率优惠,才将他的户籍迁入,却碍于民间对法拍屋观感不佳,从未对家人提过,但也未与陌生女子奸宿。
阿美表示,数年前她曾在牙医诊所兼职约1年,后来她虽与阿成交往,但未曾听闻也不知阿成已婚,况她在另处租屋,并未与阿成同居,否认具赔偿责任。
北院依户籍誊本、万华住址电梯监视器画面,指阿美纵然未与已婚阿成同居,也多次前往阿成位于万华的房产与之独处,且二人在电梯密闭空间内,阿美会以双手环绕阿成的脖子,可见二人相处确实亲密。
再者,牙医同事阿豪曾到庭证称,阿美于2012年至2013在诊所担任牙科助理,当时阿美曾与阿成一同上班并跟诊,在诊所会听到阿成向患者提起家人,阿成家人也来过诊所。
北院认为,阿美任职诊所长达1年,每月跟诊阿成约5至10日,数量并不少,且阿美离职后仍与阿成保持联系,应无可能未探寻阿成的婚姻状况、个人背景资讯,故认阿美、阿成均侵害配偶权,判二人应赔偿60万元给原配。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