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谢启大涉诽谤同党杨世光诈财 3月刑二审改判无罪

台北地院认定谢启大未经合理查证即散布不实,有诽谤意图与故意,依散布文字诽谤罪将她判处3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9万元;高等法院二审今逆转,改判谢启大无罪确定。(资料照)



台北地院认定谢启大未经合理查证即散布不实,有诽谤意图与故意,依散布文字诽谤罪将她判处3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9万元;高等法院二审今逆转,改判谢启大无罪确定。(资料照)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前立法委员谢启大,去年8月28日在有29名成员的「新党第10届党代表通讯录」LINE群组内,发文指责曾代表新党参选2020年总统大选的杨世光:「以帮忙炒股票方式骗钱」,害她朋友被骗失金350万元,杨世光认为是遭诈团冒名,谢未合理查证就骂人,杨自诉控告谢启大涉嫌妨害名誉;台北地院今年3月认定谢启大未经合理查证而散布不实,有诽谤的意图与故意,依散布文字诽谤罪将她判处3月徒刑,可易科罚金9万元;高等法院二审今逆转,改判谢启大无罪确定。

谢启大亦反控杨世光涉诬告,一审、二审皆判杨无罪,须符合刑事妥速审理法的上诉理由,才可上诉。

判决指出,谢启大于去年8月于新党代表的LINE群组中,发文指出「杨世光在台湾又以公开帮助他人炒股票方式,让投入的钱无法拿回!」指出她的翁姓朋友由杨指导买卖股,汇款2次共350万元至杨操作的的炒股帐户,却拿不回本金和利润,请谢帮忙向杨讨;还称杨在中国已经被追诉「以帮忙炒股票方式骗钱」。

杨世光认为谢启大的指控子虚乌有,他的财经专业光环遭人冒名行骗,「金钱爆-杨世光」、「财经杨老师」等假投资、真诈财群组亦是如此,媒体多有报导,翁姓被害人被骗和他根本无关,谢启大未向他查证,也未问过检警,就公然散布指责他诈财,贬损他人格名誉,因此提告诽谤。

谢启大辩称,若非杨和其团队所为,在她发言后,杨本应立即与翁联系、合理说明,并协同追查冒名行骗者,杨却1个多月毫无作为,她认为杨纵容诈欺犯罪,自认在群组发言内容均属有据,并非明知不实。

一审北院法官认定,谢启大未查证确认该投资群组是否真为杨世光主持,依她的智识、社会经验,理当知道LINE的使用规则并非实名制,谢也可以建议翁报警查明,或打165反诈骗专线查证。但谢却舍此不为,仅依翁的说词就公开指责杨,未经过合理查证,客观上无从推认「金钱爆-杨世光」、「财经杨老师」就是杨世光,谢轻率发言指摘,使新党群组成员得以阅览,认定谢启大有诽谤的意图与故意,量处3月徒刑。

谢启大上诉二审,高院今逆转认定,改判谢启大无罪确定。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分享到:
赞(0)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出处:农村日报 » 前立委谢启大涉诽谤同党杨世光诈财 3月刑二审改判无罪

评论 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