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55岁黄姓女子因酒驾及滞欠罚款遭强制执行,最终缴清欠款并符合老旧机车报废条件,部分案件撤回执行。(民众提供)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黄姓女子在2013年酒驾,还滞欠8笔罚锾及等共计16800元,因长期未缴,案件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台南分署强制执行,最终分署协助缴清罚款并报废老旧机车,撤销部分案件执行。
台南分署今年5月接手执行案件后,调查官发现黄女名下无足够存款支付全额罚款,遂依法核发执行命令扣押其薪资债权,协会员工接获命令后,联系黄女,详细说明缴款方式。随后,黄女亲自前往台南分署,表示愿意缴清欠款。
执行官在核对欠款明细时,发现其中8笔汽燃费及3笔公路法罚锾,共计4950元,刚好黄女的机车出厂超过10年,2008年后,该机车未有道路违规记录,未投保车辆责任强制险,且未参加环保排气检验,符合老旧机车切结报废条件,因此撤回11笔案件的执行。
于是执行官便协助黄女填写切结报废申请书,并送交监理机关审查,黄女对于剩余金额11850元,则当场缴纳,黄女的欠款问题顺利解决,案件圆满结案。
台南分署指出,依法缴纳罚款是每位民众的责任,若有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清偿,可申请分期缴纳,以避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同时,为配合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台南分署将加强执行各项罚锾案件,确保公共安全及社会秩序稳定。
☆饮酒过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驾☆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