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代理院长谢铭洋今天在今年度大法官研讨会中指出,立院同意权行使延宕影响人民释宪权利保障,也对宪法诉俢法对宪政体制带来冲击。(记者杨国文摄)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宪法法庭今年9月、10月,分别对37名死囚释宪案判决只适用「情节最严重的犯罪」等「严格审查标准」情形下才可判死、立院职权行使法等国会改革法案大部份违宪,司法院代理院长谢铭洋今指出,当前宪法法庭面临的挑战,众所皆知,立法院对大法官同意权的行使,其延宕结果不仅造成司法院人事正常运作的妨碍,更直接影响包括人民在内及时获得释宪权利保障的机会;同时,目前在立院的宪法诉讼法修正案,将会对我国宪政体制带来冲击,盼审慎为之。
司法院今天上午9时起,在法官学院举办「司法院大法官113年度学术研讨会」,主题为「宪法审查原则的回顾和展望」,议题为4个宪法审查的核心原则,包括「比例原则」、「平等原则」、「法律明确性原则」和「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回顾与展望。除「主人」谢铭洋、大法官外,与会来宾包括最高法院院长高孟焄、前大法官黄虹霞、司法院副秘书长王梅英、各厅处长等。
谢铭洋致词指出,宪法赋予大法官解释宪法的职权,大法官透过宪法审查制度以国家最高规范的视角,检验法律及各项国家公权力行使的合宪性,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基本权利,以及维护国家自由民主的宪政秩序。
大法官在释宪实务上经由个案审理并逐步发展出各项「审查基准」,学界据此整理出释宪或宪法诉讼案件的宪法审查原则,大法官也透过宪法解释与个案裁判的诠释,尝试赋与我国宪法审查原则新的意义,以因应世代变迁,契合社会脉动。
谢铭洋表示,比例原则等4个重要的宪法审查原则,历经长期释宪实务运作,已在保障人权和维护宪政秩序方面,共同构筑起保护人民基本权利与稳健国家法秩序的框架。同时,为因应未来科学的进步及全球化发展,例如AI智能科技的跃进、全球气候变迁、原住民族或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乃至于跨国或跨境法律议题,将使这些宪法审查原则在相关宪法诉讼案件中的审理运用必须更加深入并赋予新的意义,依此来匡正国家法律及公权力行使的合宪性,这是新的课题,也是新的挑战。
谢特别指出,我们也要正视当前宪法法庭所面临的挑战。立法院对大法官同意权的行使,其延宕的结果不仅造成司法院人事正常运作的妨碍,更直接影响了包括人民在内的及时获得释宪权利保障的机会,同时,目前在立法院的宪法诉讼法修正案,将会对我国宪政体制带来冲击。
谢认为,宪法是国家法秩序的制高点,也是架构我国宪政秩序权力分立与制衡的础石,但宪法法庭依据宪法诉讼法是具体落实宪法最高规范性的重要途径,期待立法院对于宪法诉讼法的修法,务必审慎为之。(13:25更新)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