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地检署因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案件,将苏姓男子提起公诉。(记者周敏鸿摄)
〔记者周敏鸿/桃园报导〕画眉(Garrulax Canorus)是行政院农业部指定的第2级保育类野生动物,不得任意骚扰、买卖,桃园市苏姓男子2019年间,却向不明人士买来3只画眉,并饲养在平镇区1处社区内的4楼住处,今(5日)被桃园地检署因野生动物保育法案件提起公诉。
检方调查,2019年间,喜爱养鸟的苏男(62岁)在观音区路边,看到不明人士在路旁贩卖画眉,他就买了3只回家,长期养在平镇区1处社区内的4楼住处观赏。
后因苏男饲养画眉一事被社区其他住户检举,桃园市政府动物保护处去年11月间派员前往苏男住处查访,果真发现苏男违法养了3只画眉,经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7总队刑事警察大队接手侦讯后,苏男被移送桃检侦办。
检方说,苏男限制了保育类野生动物画眉的活动自由、改变了牠门的生活栖息习惯,明显是骚扰野生动物的行为,今已因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案件,将苏男提起公诉。至于3只画眉,已由桃园市政府农业局委托社团法人桃园市野鸟协会照顾。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