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电动二轮车未挂牌上路 彰县6天抓166件

彰化县警方与监理单位6天来共取缔166件未挂车牌的微型电动二轮车。(警方提供)

彰化县警方与监理单位6天来共取缔166件未挂车牌的微型电动二轮车。(警方提供)

〔记者汤世名/彰化报导〕不要心存侥幸!微型电动二轮车从11月30日起须悬挂车牌及投保强制险才可行驶道路,未领牌上路经查获者将面临重罚,彰化县6天来在县警局与监理站等单位加强取稽查下,共取缔166件未领牌上路,都将依法开罚1200至3600元罚锾。

彰化监理站指出,截至今年10月底,彰化县已挂牌登记1万9290辆微型电动二轮车,统计领牌资料,本国籍领牌人数达1万2835人(66.54%),外国籍领牌人数达6185人(32.06%);彰化县乡镇领牌数前3名依序为彰化市2850辆、鹿港镇2363辆与员林市1649辆。



11月30日起彰化监理站会同县警局办理微型电动二轮车稽查专案,透过分析领牌数据,与警方配合于出没热点及时段进行专案密集性拦查;经统计,11月30日到12月5日共取缔微型电动二轮车各项违规共256件,其中取缔前3名为未依规定领用牌照166件、违规停车37件、双载20件。

警方强调,微型电动二轮车未依规定领用牌照都将开罚1200至3600元罚锾;违规停车则处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锾;违规双载则处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锾。

警方提醒,民众驾驶微型电动二轮车应挂牌后再上路,并遵守交通规则。

微型电动二轮车未挂牌上路,稽查取缔都将依法开罚1200至3600元罚锾。 (警方提供)

微型电动二轮车未挂牌上路,稽查取缔都将依法开罚1200至3600元罚锾。 (警方提供)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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