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遭法拍竟破坏屋内设施 台南恶搞男判4月、赔106万元

蔡姓男子在房子被法拍后竟破坏房屋设施,台南地院刑庭、民庭分别判蔡男四月徒刑、且要赔106万余元给新屋主。(资料照,记者王俊忠摄)

蔡姓男子在房子被法拍后竟破坏房屋设施,台南地院刑庭、民庭分别判蔡男四月徒刑、且要赔106万余元给新屋主。(资料照,记者王俊忠摄)

〔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蔡姓男子台南的住处被法拍拍定后,蔡男在搬离前竟挖除屋内电源插座、电箱等,还将马桶堵塞、以沥青涂抹墙面。蔡男否认破坏房子,但台南地院刑事庭依毁损罪判蔡男4月徒刑;民事庭也判赔新屋主林女106万9千余元的房屋损坏维修费用。

蔡姓男子住在台南新营区1处大楼公寓,住处2022年5月间被法拍,由林姓女子拍得。不料,蔡男在2023年7月初搬离前恶意挖除屋内电源插座、电箱线路、天花板电风扇、铁窗安全门等,还用异物堵塞马桶、墙面涂抹沥青与油漆,致这些物品无法使用。



蔡男辩称是该房屋于2007年间曾发生电线走火意外,为预防危险才拉除电线,过程中不可避免一并移除天花板电风扇,他在2019年已搬离这处住家房子;至于电线、电风扇以外的房屋物品,则不是他破坏或涂污的。

对于蔡男辩词,台南地院法官则逐一调查打脸,法官查认,蔡男说是因屋内电线曾起火,才拔除电线的说法不符常情,因电线走火是2007年间发生,房子却一直使用到2023年被拍卖后才起意拆除电线;此外,该房子从2016年间起即由姜姓房客承租使用,姜某租用房子期间,也未由蔡男协助更换电线,蔡男所说拉除电线是2016年间做的,难认这是事实。

此外,蔡男在检方调查时说,姜姓房客于2022年知道他房子要被法拍,就已先搬走,剩下他与李姓妻子住在那房内,这些事情与房客、妻子无关,都是他1人做的。另对比2021年12月底房屋勘查照片,当时屋内客厅、厨房与卧室都未遭到破坏;而2023年7月19日房屋采证照片已见破坏情事,可认原告主张房屋遭恶意破坏是事实,而依现有事证,可认定是蔡男破坏所为。

因为原告林女与黄姓丈夫举证的房屋遭破坏情形,有相关采证照片,并有厂商维修开出的统一发票共计106万9030元,原告这部分修缮支出的金额,向被告蔡男求偿有理。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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