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约夫妻档开房玩3P ,妻子提告侵害配偶权求偿20万元。(情境照)
〔记者蔡清华/高雄报导〕高雄市结婚7年的林姓人夫与妻子婚姻关系趋于冷淡,近3年来夫妻已有名无实,双方「各自过各自的生活」行同「婚内单身」,未料,林男不仅约其他异性到旅社开房,甚至约夫妻档旅社大玩3P,人妻终难以忍受,去年调解离婚,并提告求偿20万元,桥头地院判林男赔偿10万元,可上诉。
原告陈女主张与丈夫2015年1月8日结婚,2022年8月、9月间发现丈夫,竟透过通讯软体与异性相约发生性行为,2022年9月14日甚至约一对夫妻档至旅馆发生性行为。其所为不仅逾越社会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范围,更破坏婚姻共同生活之圆满安全及幸福,且已达情节重侵害其配偶权,请求20万元精神赔偿。
林男坦承妻子指控确有其事,但他说,两造婚姻关系结束(2023年9月)之前3年就已经没有办法共同生活,当时双方已经是各自过各自的生活,所以才会有后续原告主张的这些事情发生。
林男指称,当时这些事情均如实向妻子表明,且她也都看得到自己之手机纪录,都是在妻子知情的情况下所为,因此主张不用赔偿。
旗山简易庭法官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中所互负之忠诚义务,不因婚姻是否发生破绽而有别,被告与异性相约发生性行为之时间,均在两造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侵害夫妻关系所具之身分法益,判被告应赔偿原告10万元为适。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