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男子去年在高铁台中站朝赖姓售票员骂「我他妈的」等3句不雅字句,遭提告公然侮辱,今天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无罪判决。(记者陈建志摄)
〔记者陈建志/台中报导〕台中市一名男子,去年8月间前往高铁台中站搭车,因购票有误,要向售票人员申请换成敬老票时遭拒,男子气得朝售票员连骂「你他妈」等3句不雅字句,售票员提出公然侮辱告诉,男子辩称是骂「台湾高铁」制度而非售票员,但未被采信遭起诉,不过,一审认为骂的不雅字句「非逾越一般人可忍受程度」,判无罪,上诉二审今宣判,驳回上诉无罪确定。
判决指出,这名男子与母亲去年8月间前往高铁台中站搭车,因在自动售票机购入的票券有误,带著母亲前往人工售票处敬老柜台,向赖姓售票人员要求换成敬老票,不过,售票员告知,因已过发车时间,无法换票,但可搭乘自由座,男子一时气愤,连骂「我他妈的」、「你他妈」、「他娘的」3句不雅字句,售票员不甘受辱,提出公然侮辱告诉。
检警调查时,男子解释,他是气服务员的不作为,强调是骂台湾高铁的公司制度,不是售票员,不过仍被起诉。
台中地院法官审理时,根据相关监视器画面,当时男子确实是朝售票员辱骂、宣泄不满,不过言语攻击时间短暂、瞬时,而非反复持续,冒犯程度轻微,「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范围」,言语固然不雅、冒犯,但售票员的心里状态或社会生活关系,不至于蒙受严重不利益,顶多让售票员感到不快,因此判男子无罪,检方上诉二审。
台中高分院审理后今天宣判,认为一审认事用法没有违误,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全案确定。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