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桥头地方法院法官石育恩。(小图,取自脸书;右,资料照)
〔记者陈彩玲/台北报导〕遭停职的桥头地院法官石育恩,昨被控联手数码戏胞前董事郭明昌等人,强抢上柜公司新华泰富(5841)经营权,涉诈欺、伪造文书等罪。对此,石育恩表示,他担任民间业法务人员未有任何不法,指控完全与事实不符,保留法律追诉权。
石育恩今发声明表示,停职期间谨慎遵守公务员服务法及司法院规定,在担任民间企业法务人员期间低调行事,未有任何不法行为。
石育恩强调,他与君怡泰富投资公司、新华国泰投资公司董事何佳洲、何彦宽素未谋面,也未参与磋商谈判,签约过程更不在场,契约非他撰写或修改,且契约当事人非他任职的企业,相关指控完全与事实不符。
石育恩指出,有心人士试图将他卷入不实指控,呼吁相关当事人应以正当法律程序解决彼此间民事纠纷,切勿利用他作为谈判筹码,不仅无益于发现真实,也伤害无辜第三人的名誉,对于不实指控感到愤怒,并保留法律追诉权,以捍卫名誉及公正。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