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自杀病患,竹县消防员竟遭反咬一口成伤。(记者蔡彰盛摄)
〔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新竹县消防局暗夜出动自杀救护,抢救闯越道路的周男,不料消防员竟遭反咬一口成伤,新竹地院痛批周男于审理时非但不与受伤消防员和解,还潜逃遭通缉两次,最后依伤害罪判刑4月。
法官调查,前年4月8日晚间10点多,27岁周男在新竹县竹东镇试图闯越道路自杀,新竹县消防局二重分队获报,派遣消防员简男等人到场救护时,周男明知简男穿著消防服,为消防局消防员,且在执行救护公务,竟抗拒救护,并以口咬简男右上臂,致右上臂受有撕裂伤。事后周男否认犯罪,辩称被压在地上,他是被伤害的。
法官审酌周男未能尊重依法执行职务消防员,竟抗拒救护并咬伤消防员上臂,公然挑战公权力、藐视国家法秩序之规范,且对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威信、尊严造成相当程度负面影响,显然欠缺法治意识,所为应予谴责。
尽管周男表示有和解意愿,然迄今未能与消防员达成和解以赔偿损害,且其患有精神疾病,身心状况及冲动控制能力与一般人不同视,全案审理中迭经2次通缉,徒耗司法资源,犯罪后态度不佳,最后依伤害罪判刑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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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