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女童遭父母抽打不治 高院认定「自然死」无因果关系判决出炉

新北市一对夫妇以胶条、徒刑殴打训不听管教的3岁女儿,女童竟抽搐送医不治,高院依伤害罪判这对夫妇有罪。(记者杨国文摄)

新北市一对夫妇以胶条、徒刑殴打训不听管教的3岁女儿,女童竟抽搐送医不治,高院依伤害罪判这对夫妇有罪。(记者杨国文摄)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谢姓男子和妻子蔡女认为3岁女儿调皮、不听管教,被控以胶条、徒手虐打女童头部、手臂等处,并面壁罚站2小时惩罚,女童因体力不支致头部猛力撞击墙壁受伤并跌倒,导致呕吐、抽搐,送医后不治,士林地院依伤害儿童致死罪,判谢男9年、蔡女8年6月徒刑。高等法院依法医研究所鉴定其死因为「自然死」,与谢男、蔡女伤害犯行,并无因果关系,今改依伤害罪判谢1年徒刑,蔡女6月徒刑、缓刑3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谢男、蔡女夫妻认为3岁女儿时常不听管教,且屡劝不听,自2019年9月16日至21日之间,在其新北市住处内,以长30公分的胶条抽打女童手、脚、臂部等处,导致女童脸颊、背部、腰椎等处都明显瘀伤。



同年9月23日下午4时,女童幼儿园放学后,谢男、蔡女惟恐女童至晚间不按时就寝而吵闹,不顾女童身体疲累,要求她面壁罚站2小时,女童因疲累而哭闹,头部还因此撞击墙壁受伤并跌倒。

谢男见状,竟徒打殴打,还不断摇晃女童要她不要再吵,此时女童出现呕吐、抽搐等症状,谢男才发现事态严重,将她送医。不过,女童已昏迷、无意识,且发生严重脑病变和水肿,住院急救,2个月后仍不治。

士林地检署侦查后,依伤害罪起诉谢男、蔡女。法院审理时,谢男辩称打小孩只是想训诫她,因为小孩实在太顽皮,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夫妇2人还辩称小孩身上的伤势,并不是他们虐打造成的。

台北地院审结时变更起诉法条,以伤害致死罪判谢男9年、蔡女8年6月徒刑。谢男不服,上诉高等法院。

高院依据法医研究所解剖鉴定,认为女童9月23日就医当晚的脑部电脑断层检查结果,并无脑部急性出血情,认定女童是「自然死」,谢男、蔡女对她的伤害行为,与死亡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改依伤害罪判谢男1年徒刑。

至于蔡女部份,高院审酌蔡女尚育有1岁、10岁的未成年子女,正待蔡女妥善亲情照顾,加上案发至今已5年,并无事证显示被告蔡女有对该2名未成年子女不当管教的情形,今依伤害罪改判蔡女6月徒刑、缓刑3年,接受6场法治教育课程。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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