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杯45元的金萱茶,让陆姓男子付出1万5000元的代价。示意图。与本新闻无关。(记者颜宏骏摄)
〔记者颜宏骏/彰化报导〕真的是因小失大!彰化县陆男到知名饮料连锁店买一杯价值45元的金萱茶却不付钱,事后还得意洋洋地离开,店家报警,陆男还辩称是店员多给吸管,「我不爽」,就把茶水倒在地上,由于陆男坚持喝「霸王茶」,店家决定提告。法官以诈欺取罪判他拘役15天,以每日千元计算,他得付1万5000元才能免除「霸王茶」的牢狱之灾。
为了1杯45元的金萱茶,竟被判拘役15天,法官最大的考量是被告的犯后态度,而为了这杯金萱茶,刑事执行所花费之费用极可能远高于45元,反而造成国家经费无端耗费,因此不予没收。
判决书指出,被告系高中毕业,但在警讯时谎称是硕士毕业,且拒不认错,又以各种理由撒谎,掩饰喝「霸王茶」的过错,这些谎话包括,店家不多给他吸管,陆男不爽,才不想付钱。陆男说,后来店长还跑出来,把他手中的饮料倒掉。但警方调阅监视器,显示陆男就是不付钱,后来才攻口称「店家要请我喝的」。店家说,根本没有。
判决书指出,被告之前也曾为逃票46元被判刑(拘役55天),这次又再犯类似的过错,且犯后态度不佳,难认有悔意,被告诈欺之金萱茶1杯,价值仅45元,犯罪所得价值低微,如宣告没收,追征其价额,刑事执行所花费之费用极可能远高于45元,反而造成国家经费无端耗费,因此不予没收。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