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院认定梁男违反医疗法,判处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记者吴升儒摄)
〔记者吴升儒/基隆报导〕新北市梁姓男子,去年11月27日上午带母亲前往台大医院金山分院进行血液透析时,想请林姓护理师帮忙提早收针。但护理师因与护理长讨论他床病人情形,未及时反应,引发梁男不满,扯下固定梁母双手的约束带后,在医院咆哮,院方连忙报警。基隆地院审结,认定梁男违反医疗法,判处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
检警调查,梁母每周一、三、五都会在儿子的陪同下,前往台大医院金山分院3楼血液透析室洗肾,案发当天梁男要求林姓护理师提早替母亲收针;碰巧护理师与护理长正在讨论其他患者情形,引起梁男不满,竟在血液透析室内大声朝林女咆哮、斥责,要求她快帮母亲收针。梁男情绪激动,还将固定梁母双手的约束带扯下。
检察官侦讯后,认定梁男已经妨害护理师的医疗专业,影响其对梁母的医疗行为,更降低其他患者医疗行为品质,便依医疗法将梁男起诉。
法院审理时,梁男承认有在医院咆哮,并抢走约束带等犯行,但自己感到非常后悔。
法官考量梁男过度担心母亲状况,一时失虑而触法,故判处他有期徒刑4月,得科罚金12万元,缓刑2年。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