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强盗小黄司机100元不著,恶煞杀伤人遭新竹地院重判。(记者蔡彰盛摄)
〔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毒品枪砲前科犯林男从桃园搭计程车到新竹县,竟持刀想强盗司机,但司机身上只有100元,林男愤而划伤他逃逸,新竹地院依携带凶器强盗未遂罪重判3年10月。
法官调查,去年3月11日下午林男在桃园市搭计程车到新竹县湖口乡中山路时,竟在后座持刀抵住司机脖子,司机见状随即用手抓住刀,林男除命他停车外,并喝令将手放开,对其胁迫称:「你手再过来我要划下去了喔」、「你身上有钱吗」等语,致司机心生畏惧致使不能抗拒,一面回称「我配合你,你不要再出力」,一面拿出100元要给林男,然林男未拿钱,并以手中刀子划伤司机后下车离开而强盗未遂。
法官审酌林男前犯有施用毒品、枪砲等前科纪录,素行不佳,其正值壮年,不思正当途径赚取财物,明知刀子为具有高度危险性之物品,竟持以为本案犯行,不仅危害社会治安,对于被害人个人生活、身心健康及财产安全均造成损害,恶性重大,且仅坦承伤害犯行之犯后态度,因被害人无和解意愿而未能弥补损害,最后依携带凶器强盗未遂罪判刑3年10月。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