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国民党市议员王龄娇涉嫌诬告对手贿选案,高雄高分院上午仍然判决无罪。(记者鲍建信摄)
〔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前年底高雄市议员选举期间,候选人王龄娇被控诬指对手贿选,被依诬告罪起诉,后经地院认定罪证不足,检方不服上诉,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上午仍判决无罪。
2022年11月20日晚间,王姓女志工在王龄娇竞选总部,称她受邻长邀请,参加候选人江瑞鸿举办的造势晚会,回程时在游览车上收到某里长交付500元走路工,随后并由王龄娇陪同,向检调单位检举。
办案人员查扣游览车上画面勘验,却没看到王女身影,也未发现有人在车上发放红包或礼物,同时查出王女指控的时间,当时她人正在王龄娇竞选总部,于是依诬告罪将王姓2女提起公诉。
桥头地院院开庭,由于王女坦承犯行,法官认为她仅是想要赚取检举奖金,并姑念她有智能障碍,辨识违法能力显著减低,判处有期徒刑2月,宣告缓刑3年。
至于王龄娇部分,她虽有陪王女到市调处做笔录,但王女对于贿选之事,是她乱猜或乱讲,并未指王龄娇教唆她虚构,因此判决无罪。
检方不服判决上诉,高雄高分院上午9点半宣判,合议庭认为原审认事用法,并无不当,判决上诉驳回。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