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人案\"判刑 戴耀廷被指为组织者判囚10年

西九龙法院外部署大批警力。




香港民主派\”四十七人案\”在周二(11月19日)早上十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对45名被裁定“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的香港民主派代表判刑。

被指为初选组织者的戴耀廷被判囚十年,不认罪经审判裁定有罪的吴政亨也被视为组织者,被判监禁七年三个月。同样是组织者并转为控方证人的区诺轩、赵家贤和钟锦麟,分别被判囚六年九月、七年和六年一个月。同样转为控方证人的参与者林景楠则判囚五年二个月。

参与者当中判刑最长的是不认罪的邹家成,被判七年九个月,同样是不认罪的参与者何桂蓝也被判七年。已认罪的黄之锋被判囚四年八个月。

法院在判刑日设440个公众席让公众人士入庭旁听,但可以直接见证判刑的正庭只有五个位置,其他人能进场者则要到延展法庭观看正庭判刑的直播。数百人冒雨在法院外排队。大批警员在法院外戒备,以及查问排队人士,其中一名女子因身穿黑色和印有黄色“香港”字样的衣服被警方查问。

包括美英德澳等多国领使派代表。希望能进入法院见证判刑的还有多名民主派和社运人士。专门做法庭新闻的网媒《法庭线》访问等候进入法庭的民主党前主席刘慧卿,她对党友被关押多时感到愤怒,表示党友是在美国前总统特朗普上届无法连任时被捕,事隔四年特朗普已准备回到白宫,但被捕者仍被关押,是不合理的做法。前香港公民组织民间人权阵线召集人陈晧桓表示,因排队的人太多,即使自己不能进入法庭,也会坚持留在庭外,象征与被告同行。又说,这次判决是想给予港人和国际社会什么讯息,值得反思。

责编:陈美华

本文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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