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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岁房东刺死前房客还踹2脚 二审仍判17年

时间:2024-11-20 15:0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男子叶荣华(中)持水果刀一刀刺死陈姓男子。( 记者吴仁捷翻摄)

男子叶荣华(中)持水果刀一刀刺死陈姓男子。( 记者吴仁捷翻摄)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74岁五金工厂老板叶荣华,去年5月因厂房的陈姓房客上门向他呛声「让你生意做不下去」,他愤而拿刀杀死陈男,还用脚踹踢了陈二次,新上诉地院一审国民法庭依杀人罪将叶男判刑17年;二审高院开庭时他说判17年等于判他死刑,恐怕活不到那时候,高院今宣判维持17年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叶荣华在2023年5月13日傍晚5点多,在新北市五股区凌云路某工厂,与陈发生口角,叶荣华愤而持水果刀往陈的左面部、胸部插入,陈男经送医急救,仍因颜面部、心脏、肺动脉干锐器伤,导致心包囊填塞、大量出血而死亡。

新北地院采国民法官制审理,今年7月判决认定,叶男仅因细故与被害人发生口角争执,从桌上拿起水果刀行凶并放话说:「你不怕我杀了你?」,陈男跑向其机车,叶竟持刀往其胸部刺入,再朝面颊往颈部刺入,陈伤重倒地不起,叶还山脚踹踢陈2次,显见叶男行为手段凶残。

国民法庭认为,叶男1979年即曾因犯杀人未遂案件,被判刑6年确定,执行3年后出狱,时隔45又触犯杀人罪且致死,可见他对刑罚的反应力薄弱,且他否认杀人犯意,又未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量处17年徒刑。

叶上诉,高院二审今驳回,维持17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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