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车需挂牌1130大限将届 北市警今起2阶段执法
时间:2024-11-19 16: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次
松山分局员警目前大力宣导本月底需完成挂牌、投保强制险才可以上路骑乘。(记者姚岳宏翻摄)
〔记者姚岳宏/台北报导〕新法上路,今年11月30日开始,旧称电动自行车之「微型电动二轮车」(下称微电车),需完成挂牌、投保强制险才可以上路骑乘,违者处罚1200元至3600元罚锾,并禁止驾驶,车辆也将移置保管或没入。
鉴于挂牌过渡期限将届,为期宣导、执法并重,台北市警局规划,自今日起分2阶段(为期4周),加强微电车违规之宣导、执法。第一阶段(自11月19日至11月29日)为加强宣导期:除一般性违规执法,主要侧重宣导未悬挂牌照之驾驶人,于期限内领用号牌;第二阶段(自11月30日至12月15日)为加强执法期:针对辖内微电车易违规热区(时),规划勤务取缔未领用牌照行驶之微电车。
台北市松山分局统计,今年1月至10月,松山地区微电车违规取缔计68件,前3大违规项目为「不依规定停放车辆」、「未配戴安全帽」及「不依号志指示行驶」。
警方呼吁,目前已在使用微电车的市民朋友,尽快完成车辆领牌及投保程序。另提醒微电车依规定不能载人,违者处罚300至600元罚锾;未满14岁不得骑车,违者处罚600至1200元罚锾,警方将持续列为稽查重点,以确保民众用路安全。
松山分局员警目前大力宣导本月底需完成挂牌、投保强制险才可以上路骑乘。(记者姚岳宏翻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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