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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官内线交易赚了1222元 判刑1年半定谳

时间:2024-11-18 12: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调查局前调查官杨肇忠。(资料照)

调查局前调查官杨肇忠。(资料照)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调查局前调查官杨肇忠8年前偷翻侦办中的案卷,取得股市作手邓福钧的电话,向邓借款110万元,向邓泄密使邓趁机放空群联股票170张获利。高院更二审依内线交易罪判杨肇忠1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2年,邓福钧判1年10月;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杨肇忠的泄密罪,先前已另行判刑6月、可易科罚金18万元确定。内线交易不法所得方面,杨没收1222元,邓没收71万余元。

检调查出,杨肇忠自2014年起因操作当冲交易亏损1000余万,积欠亲友900多万元;2016年8月他支援北机站同事侦办「晟铭」电子炒股案,负责询问卷入该案的邓福钧,从而得知邓的作手身分。

杨为筹资偿债与股款,同年9月偷翻晟铭案承办调查官的案卷,取得邓的联络方式,以公用电话陆续向邓借款110万元。

杨肇忠支援搜索群联假帐案行动时,在开勤前会议时以LINE传讯息通知邓「不要碰IC设计」,并传送「右手摸后脑袋、吐舌头冒汗」的馒头人贴图暗示;检调出发前往搜索前,杨再次发讯提醒邓「不要碰就对了」。

邓福钧掌握到群联的利空内线,同一天以融券放空群联170张,隔天群联发布遭搜查的重大讯息,4天后邓融券回补,因而获利。

杨一审北院认定杨为图私利而泄密,有辱官箴清誉,以侥幸投机的心态误导侦审,重判杨3年2月。

二审杨、邓皆认罪并缴回犯罪所得,酌减刑度,改判杨图利罪1年6月,泄密罪判6月,邓内线交易罪判1年半。

经最高法院两度发回更审,高院更二审今年6月依内线交易罪判杨1年6月刑,邓判1年8月徒刑定谳。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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