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嘉市政府顶楼广场「露鸟」 被目击 男子判刑
时间:2024-11-17 17:38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次
林姓男子在嘉市政府顶楼广场「露鸟」 被目击 ,遭嘉义地院判刑。(资料照)
〔记者丁伟杰/嘉义报导〕服装设计师林姓男子今年5月到嘉义市政府大楼办理缴纳税款事宜后,搭电梯到10楼顶楼广场,见广场宽阔感到心神舒坦,竟然脱光衣服「露鸟」,被一名女子撞见报警;嘉义地院日前依公然猥亵罪,判处林男罚金6千元,得易服劳役,缓刑2年。
林男在警询及检方侦查中否认犯行,遭嘉义地检署起诉,于嘉义地院审理进行准备程序庭时坦承犯行。法院依目击证人及现场监视画面佐证,认定林男犯行。
判决指出,林男于今年5月10日上午8时许到嘉市政府大楼办理纳税事宜后,9时许搭乘电梯到达10楼广场,见广场宽阔感到心神舒坦,竟然全身脱光「露鸟」,涉公然猥亵,被一名女子撞见报警。
法官审理,林男未婚、无子女、衡量无前科,于法院准备程序时坦承犯行,裁定改以简易判决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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