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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救护车「飙破百」酿事故 警吁:并非有绝对路权

时间:2024-11-11 11: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救护车时速破百,与路口转弯车发生碰撞车祸。(警方提供)

救护车时速破百,与路口转弯车发生碰撞车祸。(警方提供)

〔记者许国桢/台中报导〕台中市中、西区人口聚集且医疗机构密度高,经常出现救护车与时间赛跑的画面,但根据第一分局统计,辖内今年出现5件救护车交通事故,其中一起还是救护车时速破百,与路口转弯车发生碰撞车祸,提醒救护车驾驶「救护车辆仅有优先路权,而非绝对路权」,仍负有注意其他行人及车辆的安全义务。

台中市中、西区为交通要道且医院密度高,除有卫福部台中医院、澄清综合医院、林森医院及仁爱之家附设静和医院等4处,周边还有北区中国医药大学及南区中山医学大学附设医院等。

经统计,今年迄今共发生5件民间救护车交通事故,其中一件在三民路、公馆路口,救护车甚至是以时速破百公里,穿越十字路口时和正要转弯的车辆相撞,由于撞击力道强烈,被撞轿车甚至转了180度,以致发生欲救人反而受伤状况,还会耽误原本的救援工作。

为此,第一分局近期特别前往民间救护车公司,向救护车司机宣导「救护车辆仅有优先路权,而非绝对路权」、「非遇紧急任务,不得开启警鸣器及警示灯」、「行经路口务必减速查看有无来车」以及「防御驾驶」等观念,让司机了解并非开启警鸣器与警示灯就能横冲直撞,驾车仍负有注意其他行人及车辆的安全义务。

一分局强调,此类型交通事故严重性较高,将持续与辖内医院配合举办「救护车交通安全宣导」讲座,期所有用路人均能行车平安,降低交通事故发生。

而分局长钟承志也呼吁驾驶人,驾车途中如听到救护、消防等车辆警鸣声,应立即避让执行紧急任务车辆优先通行,以确保黄金救援时间,若不立即避让者,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5条,处车辆驾驶人3600元罚锾,并吊销驾驶执照。

警方向司机宣导「救护车辆仅有优先路权,而非绝对路权」等观念。(警方提供)

警方向司机宣导「救护车辆仅有优先路权,而非绝对路权」等观念。(警方提供)

警方近期到民间救护车公司宣导。(警方提供)

警方近期到民间救护车公司宣导。(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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