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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牧羊犬未系绳咬伤邻居大腿 饲主判拘50天

时间:2024-11-03 17: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基隆地院审理后,认定黎女违反注意义务过失,故判处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记者吴升儒摄)

基隆地院审理后,认定黎女违反注意义务过失,故判处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记者吴升儒摄)

〔记者吴升儒/基隆报导〕基隆一名黎姓女子在家中饲养1只边境牧羊犬,今年1月16日上午未予系绳,竟放出户外,咬伤黄姓邻居左大腿后方。送医后,幸无生命危险。受伤的黄女则对黎女提出过失伤害告诉。基隆地院审理后,认定黎女违反注意义务过失,故判处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

检警调查,案发当天黎女未给予爱犬系绳或戴上口罩,就将犬只放出户外,碰巧遇到黄女骑车返家,就被边境牧羊犬咬伤左后大腿,造成浅部撕裂伤。

检察官侦讯时,黎女坦承自家爱犬确实有咬伤黄姓邻居,且案发时并未系绳或戴上口罩;监视器也拍到黄女刚将机车停妥后,犬只就对著她狂吠,随即冲上去咬伤其左后大腿。讯后,依涉犯过失伤害罪将黎姓饲主起诉,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法官认为,饲主有防止饲养犬只伤害他人生命、身体安全的义务,理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但黎女并未给予饲养的犬只以绳或炼牵引,亦未以配戴口罩防护措施控管,造成该犬在公共场所伤人,因此触犯过失伤害罪;考量她有诚意想与对方和解,但却遭拒绝,犯后坦承犯行等因素,判处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5万元。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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