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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谁摔死了李新」被罗淑蕾提告 郭新政、盛竹如判赔200万确定

时间:2024-11-01 12: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郭新政。(资料照)

郭新政。(资料照)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已故台北市议员李新的前女友郭新政,多年前找资深主播盛竹如拍摄一系列「谁摔死了李新」影片,影射前立委罗淑蕾介入珠宝交易;罗认为其中6段指控不实,郭还上脸书侮辱她是「吹狗蕾」,决定对郭、盛提告求偿500万元。一审原判郭、盛免赔,然二审改认两人未尽合理查证义务,判应连带赔偿200万元给罗,最高法院驳回双方上诉确定。

罗淑蕾另提刑事自诉,指控郭新政、盛竹如犯加重诽谤与公然侮辱罪。台北地院一审判郭、盛2人无罪,高等法院二审改依加重诽谤罪对郭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外加公然侮辱罪8000元罚金,盛则被依加重诽谤罪判处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5万元,最高法院今年1月驳回上诉定谳。

罗淑蕾提告主张,郭新政成立「谁摔死了李新」脸书粉丝专页,制作影片搭配盛竹如旁白,影射罗淑蕾对李新政治迫害,导致李新坠楼身亡,并指罗淑蕾结合黑道,策动珠宝少东沈家民对郭新政提告等。罗认为系列影片多处散布不实,且未向她查证,侵害她名誉,提告求偿1000万元,一审期间缩减为500万元。

郭新政解释,制作影片是为了揭弊除陋,属言论自由,内容可受公评。盛竹如说,他受郭新政邀请担任影片旁白,由郭女提供台词、文稿,并提供具体事证供他查证,罗淑蕾当时身为立法员委,却介入芸赏珠宝事件,他是对可受公评之事进行善意评论。

民事一审北院指罗淑蕾时任立法委员,参与制定公共政策,对于她有无如郭女指责的与黑道人士挂勾、是否介入珠宝案、是否使支票漏盖印章、有无与银行人员勾结、是否诱导沈男提告、是否滥权取得郭新政的当票并变造、有无勾结暗中攻击李新等,当属可受公评的国家事务,评论内容或许使罗感到不快,但应有更大程度的容忍,郭、盛2人的言论与批评未超出适当评论范围,且非以损害罗的名誉为唯一目的,属善意的合理评论,判罗淑蕾败诉。

罗不服,提起上诉。民事二审高院审理后认定,郭新政的言论与事实不符,有违法院的调查结果,影片中引用不实的资料,有重大轻率的恶意,客观上也足以侵害罗的名誉;盛竹如身为国内具知名度的新闻主播,收费担任系列影片主持人,却对于影片指涉的人事,未尽查证义务。

二审强调,郭、盛2人在系列影片中,关于指涉罗淑蕾与黑道人士挂勾,以及罗施压当舖、违法取得当票后再予变造,无论在时效性、言论与公共利益关联性、消息来源可信度、查证成本与可能性等各方面,皆难以认定有尽合理查证义务。

且影片是以网路传播方式传述,散布力甚强,至今已传布4年多,对罗的名誉损伤甚钜,且刑事上也已判郭、加重诽谤有罪定谳,二审因而认定郭、盛应连带赔偿罗200万元。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

盛竹如。(资料照,记者翻摄)

盛竹如。(资料照,记者翻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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