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鬼女会计 2年A走公司157万
时间:2024-10-29 11:0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次
王姓女会计2年A走公司157万,遭新竹地院判刑。(情境照)
〔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新竹一家办公家具公司王姓会计,竟在客户所开支票上填写林男为受款人,并将支票存入自己管理的林男帐户中,占为己有,2年多时间多达52次,金额超过157万,新竹地院依业务侵占罪判刑8月,王女答应赔偿公司240万元换取缓刑5年。
法官调查,36岁王女102年5月至106年8月间,任职于新竹市某办公家具公司担任会计人员,负责收受客户货款、记帐。
王女任职期间,竟利用职务之便,在支票凭票支付欄上填写林男为受款人,而将支票存入自己管理使用、由林男所申设的银行帐户,并兑现而侵占入己。总计从104到106年共高达52次,金额157万余元。
辩方律师请法官审酌王女并无犯罪前科,素行良好,且犯后坦承犯行,深表悔悟,并已与公司达成调解,给付公司240万元。
法官审酌王女未能忠实履行职务责任,仅为满足一己之私,利用执行业务机会,将业务上所持有款项挪为己用,时间历经2年多,金额高达157万余元,显见其守法意识薄弱,所为应予谴责,惟念其犯后坦承犯行,并于侦查中即与告诉人达成调解,并赔偿部分金额,最后依业务侵占罪判刑8月、缓刑5年,并应依调解内容履行。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4437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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