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贪案辩论终结 检放话将办部分证人伪证罪
林姿妙涉贪案辩论终结,检放话将办部分证人伪证罪。(记者王峻祺摄)
〔记者王峻祺/宜兰报导〕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案今天辩论终结,定12月31日一审宣判,检方今天在「洗钱及财产来源不明」论告部分,抨击林姿妙利用公帑请助理张桂绫做私人小秘书、「赶三点半」,表示部分证人还在审理庭的证词中涉及伪证,放话一审后将主动签分调查。不过辩方回击,检廉不正取供已是教科书级别,还涉及诈欺、恫吓及诱导,甚至侵害人权,若判无罪检方是否自办滥权追诉罪。
针对洗钱及财产来源不明部分,检方调查,林姿妙于2017年至2019年的帐户金流中,发现罗东及冬山农会帐户共有超过100笔资金异常进出,涉嫌利用10个人头帐户洗钱超过7000万元,其中多笔金流更是来源不明。
检方论告主张,林姿妙是「借用帐户」而非「循环借贷」,每月所得高达18万元,却向比她薪资所得低甚至没有工作的人借钱,明显有违常情,多次说自己堂堂正正做人,但侦讯过程数次说谎「如何堂堂正正做人?」还强调这些人都是债权人,但自始自终讲不出真正债主,难道是「幽灵?」
检方也打脸林姿妙在审理时主张借钱是为亡夫还债及负担子女的「读册钱」,但当时子女早成年,时间根本对不上,加上也有证人侦讯时说,是开专户借钱给林姿妙,包括被告张桂绫的合作金库帐户,也直指是林指示开户。另外,提领现金换支票方式与寻常借贷模式不同,林说法显然不足采信。
不过辩护律师反击,主张林姿妙是循环借贷,借新还旧、借A还B在民间商业是常态,没有逾越常情,证人也供述就是借贷关系,检方称金流多达数千万元,但怎能用累计算,若扣除借钱还钱及利息,实际总额变化仅259元。
辩方也指出,廉政署当初在讯问其他帐户证人时,曾有一段被刻意消失的录影,并诱导甚至恐吓证人做出不实证词,明显是诈欺及不正讯问,也有证人到庭上坦白,当初「说出违背良心的话」,检廉涉及侵害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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