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胜文被网友指「跪著舔中」求偿50万并删文 二审仍败诉
国民党副主席连胜文。(资料照)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国民党副主席连胜文不满罗姓网友发文指他「跪著舔中」等语,提告向网友求偿50万元,同时要求移除贴文并连续7日刊登本案判决主文。一审台北地院认连胜文身为国民党副主席等职务,是众所周知的公众人物,应受到较大程度的公众检验,且网友言论受宪法保障,判连胜文败诉;连胜文上诉,高等法院今驳回,仍判连胜文败诉。可上诉。
罗姓网友于去年2月12日在脸书公开发文指出「跪著舔中,除了中国国民党,别人真的做不来,你更是乐在其中」等语,并标记连胜文。
连胜文认为「舔跪」是指没有尊严、毫无底线的去讨好别人,也就代表网友指他毫无底线的去阿谀谄媚中共,愿意投降中共,具有嘲笑、羞辱、讽刺意思,侵害他的名誉权;且目前两岸关系紧张,在全世界反中共独裁的浪潮下,人民大多均反对中共政权,因此两岸互动都会被放大检视,网友却标记他称「跪著舔中」,会导致大众认为他毫无底线的去投降中共。
连胜文提告主张,自己身为国民党副主席,一言一行均代表国民党,若纵容网友在网路上胡乱批评他,又因为网路资讯传达快速,会导致他的名誉受到严重侵害,诉请罗姓网友赔偿50万元,并移除贴文,且须连续7日刊登本案判决主文。
罗到庭反驳指出,国民党也曾公开发表蔡英文及民进党籍民代「亲中舔共」言论,还被当作新闻标题,显见这是两岸议题蓝绿互相攻击的常态,且该言论已被法院认定应受宪法保障;况且,经连胜文向地检署对他提起妨害名誉告诉,也已确定处分不起诉。
一审北院认定,政党或政治人物与对岸交流,属公共事务,为可受公评之事,两岸交流涉及国防安全、经济发展等重大议题时,因受国内政治环境、政党倾向等影响,交流意见时各有拥立者,对于这种公共事务所发表的言论,应给予最大程度的言论自由保障,以免发生寒蝉效应。
再者,连胜文身为国民党副主席、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财团法人青年发展基金会董事长,并曾任澳赣台青年交流协会荣誉会长、悠游卡公司董事长、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副董事长等职务,是众所周知的公众人物,其言论应受较大程度的公众检验,以维护公共论坛与言论自由的运作,且网友言论受宪法保障,判连败诉。
连不服,上诉高院。高院审理后认同一审判决,今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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