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面前家暴妻子40年 法官判姊妹花免养渣父
时间:2024-10-23 12:2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次
新竹张男当著女儿的面家暴妻子40年,新竹地院判姊妹花免除扶养义务。(资料照)
〔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新竹张姓男子结婚40年育有一对姊妹花,却在她们小时候就当面暴打妻子,造成母女精神莫大伤害,直到日前母女三人决定搬走逃离张男魔掌,并向新竹地院诉请免除对父亲的扶养义务,法官判准。
姊妹表示,父母结婚超过40年,姊妹出生后多由母亲扶养,父亲鲜少支付家中开销,且曾无数次酗酒后发疯,辱骂妻子「讨客兄」或拳打脚踢、殴打、勒掐脖子,姊妹均在场目睹,年幼时便对父亲深感恐惧,每当忆起母亲受暴过程,均有无比痛楚,父亲对姊妹均造成精神上莫大伤害。
姊妹说,事后父亲再度殴打、踢踹妈妈,把母亲打到头部外伤、颜面及全身多处受伤,甚而恐吓要放火烧房子,并杀害全家灭尸,经女儿多次劝说后,母亲终于鼓起勇气前往医院验伤并声请民事保护令、提告伤害及恐吓罪、诉请离婚均获准,事后母女三人逃离租屋处,脱离父亲魔掌迄今。
张男则说,他现在身罹多病,有摄护腺癌快扩散,心脏装支架,快死了,全部都随女儿意思。
法官审酌张男自姊妹年幼时起,无视子女受扶养需求,长期以来无正当理由未善尽扶养义务,情节确属重大,因此姊妹主张免除扶养义务,应予准许。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39029(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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