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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师偷2颗茶叶蛋 这原因获减刑

时间:2024-10-08 08:4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退休蔡姓老师偷窃2颗茶叶蛋,北院考量他高龄80,依刑法规定对他减刑,判拘役25日、得易科罚金2万5000元。(资料照)

退休蔡姓老师偷窃2颗茶叶蛋,北院考量他高龄80,依刑法规定对他减刑,判拘役25日、得易科罚金2万5000元。(资料照)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退休蔡姓教师今年1月在超商拿3颗茶叶蛋,却只结帐1颗,被控行窃,台北地院指蔡否认犯行,然依刑法第18条第3项规定,高龄80岁的蔡翁可获减刑,故依窃盗罪对他判处拘役25日、得易科罚金2万5000元;可上诉。

蔡翁被控于今年1月22日晚间6时许,赴台北市大安区某超商拿了价值共20元的2颗茶叶蛋,另将1颗茶叶蛋拿去向店员结帐;后来店长发现有异,决定报警处理,检方侦结将蔡翁起诉。

北院审理时,蔡翁辩称当下他夹了3颗蛋,1颗蛋先结帐,但结帐的那颗他觉得味道怪怪的,加上案发前一周才因为吃蛋得急性肠胃炎,所以就不敢再吃尚未结帐的那2颗蛋,后来他要离开前,直接将2颗蛋连同塑胶袋放回炉子旁边,所以他并未偷走2颗茶叶蛋。

店长证称,常客蔡翁去年10月来店消费时,就有窃盗纪录,他也已经告知蔡翁很多次,并询问是否有尚未结帐的商品,蔡翁都否认,这次是监视器画面够清楚,他才报警,况他亲眼见到蔡翁拿2颗茶叶蛋却没结帐,只结帐另外拿的那1颗。

北院经勘验监视器画面,确认蔡翁确实没有将茶叶蛋放回炉子旁边,并依店长的证词,认定蔡翁犯窃盗罪,但依刑法第18条第3项规定,高龄80岁的蔡翁可获减刑,决定判处拘役25日、得易科罚金2万5000元。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22561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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