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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路成伪造车牌交易平台!云林检警查缉18人、36面车牌送办

时间:2024-10-02 07:3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云林检警追缉伪变造车牌案件,日前查缉18人到案,部分涉案人员已被检方声请简易判决。(图由云林县警局提供)

云林检警追缉伪变造车牌案件,日前查缉18人到案,部分涉案人员已被检方声请简易判决。(图由云林县警局提供)

〔记者李文德/云林报导〕近来全国不少重大刑事案件,在检警侦办过程中发现有部分犯嫌所开的车辆,皆悬挂伪变造车牌,企图制造侦查断点,想规避查缉。云林警方日前追缉1名女毒贩时,也发现其使用变造车牌,进而发现在网路上兜售假车牌。云林检警日前查缉18人到案,并查扣36面伪造车牌,全案依伪造特种文书罪移送法办。

云林县地检署与县警局组成联合查缉小组,追缉伪变造车牌,向公路局云林监理站调阅近期因故遭吊扣的车牌有1196笔,再借由各路口监视器系统分析清查,发现有部分车牌「尚在吊扣期间」,却有车辆使用这些车牌在外「趴趴造」,检警从今年8月17日至9月27日在云林、南投、嘉义、彰化等地区共查缉18人,并扣得36面伪造车牌。云林地检署表示,部分到案的被告,已被检察官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云林县警局查出,这些使用变造车牌的驾驶,都因超速、涉及公共危险罪嫌等,在车牌经吊扣后,为了继续使用车辆,竟透过脸书、抖音、虾皮等网路社群、购物平台,以每面8000至1万6000元不等金额购得,悬挂在车辆使用。

警方表示,伪变造车牌或行使伪变造,依据刑法第212条、第216条规定,最重可判处有期徒刑1年,另外,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第3款规定,最高可处以1万800元罚锾,呼吁民众切勿购买、使用;云林地检署表示,将会持续查缉伪变造车牌,杜绝不法分子因此规避查缉。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16997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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