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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见前妻与男友同床裸睡 醋男打人砸车判拘役90天

时间:2024-09-28 17:0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苗栗地方法院认吴男犯侵入住宅、伤害、毁损等3罪,判应执行拘役90天。(资料照)

苗栗地方法院认吴男犯侵入住宅、伤害、毁损等3罪,判应执行拘役90天。(资料照)

2024/09/28 09:39

〔记者彭健礼/苗栗报导〕27岁吴姓男子擅自闯入前妻住处,撞见前妻与现任男友一丝不挂地同床睡,竟醋劲大发,将前妻男友打趴在地,并砸损前妻男友的机车。前妻与男友报警提告,苗栗地方法院认吴男犯侵入住宅、伤害、毁损等3罪,判应执行拘役90天。

吴男于去年7月1日上午6点许,跑到前妻住处,未经前妻同意,擅自从前妻停放于住家仓的机车上取得大门钥匙后,开门进入屋内;结果,撞见前妻与男友2人全身一丝不挂地同睡在房间床上。

吴男顿时醋劲大发,拿起房间内的电风扇及挂窗帘的伸缩铁棍,殴打前妻男友;前妻见状起身阻挡吴男,叫男友先行离开,但男友仍遭吴男揪住,在客厅及庭院遭吴男徒手殴打,造成其头、脸、手部多处受伤。吴男将前妻男友打趴在地后,接著再持棒球棍砸损前妻男友的机车后离开。

前妻与男友报警处理,警方循线将吴男查获,依法送办,由苗栗地方检察署起诉。苗栗地院审理,认吴男犯侵入住宅、伤害、毁损等3罪,犯意各别、行为互殊,应予分论并罚,并考量吴男迄今未赔偿告诉人等损害,亦未与告诉人等达成和解,或求取告诉人等之谅解,依犯侵入住宅罪,处拘役20日;犯伤害罪,处拘役50日;犯毁损罪,处拘役40日,并应执行拘役90日,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13609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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