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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直播主色诱2宅男佯称愿同居诈财 高院判刑10月定谳

时间:2024-09-27 18:5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女直播主被控色诱2宅男诈财,高等法院依诈欺罪判刑10月,可易科罚金,犯罪所得64万元应没收,全案定谳。(记者杨国文摄)

女直播主被控色诱2宅男诈财,高等法院依诈欺罪判刑10月,可易科罚金,犯罪所得64万元应没收,全案定谳。(记者杨国文摄)

2024/09/26 15:15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化名「陈乔安」的陈姓女直播主,被控结识2名男子后,佯称同意同居 ,或以欲和经纪公司解约为由,诱骗2男共64万元及iPhone手机一支,高等法院今依诈欺罪判陈女10月徒刑、可易科罚金30万元,未扣案犯罪所得64万元及手机均应没收,全案确定。

判决指出,陈女与娱乐经纪公司签约,化名「陈乔安」在该公司的直播平台担任直播主。

2020年7月,陈女认识张姓男子,同年8、9月间多次约会吃饭、看电影,直到张男认为与陈女为男女朋友关系后,即推由陈姓友人以「陈乔安」帐号传送LINE讯息向张佯称,不满经纪公司要安排她陪男姓客户外出吃饭想解约,解约金为60万元,佯称她已支付25万元,请张男帮忙支付剩余35万元。

张男受骗汇35万元款项至「陈乔安」指定的帐户转成点数,以打赏陈女。

陈女另于2020年9月2日认识陈姓男子后,双方外出吃饭、看电影约会后,陈女表示愿与陈男同居,同年11月骗陈男称「经纪公司要安排我陪男客户吃饭,我不去,想要解约」,请他帮忙支付解约金。陈男误信陈女谎话,将29万元及iPhone手机一支交给她。

士林地院依2个诈欺罪,判陈女10月徒刑、可易科罚金30万元,未扣案犯罪所得64万元及手机均应没收。

陈女不服,上诉高等法院,仍否认犯行。高院认定陈女犯罪事证明确,今判决驳回定谳。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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