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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性侵养女”案鲍某某:曾呼吁加大对幼女性

时间:2020-04-12 11:1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上市公司高管性侵养女”一事在4月9日迅速发酵,涉案人员鲍某某不仅拥有中美两国律师资格,而且在上市公司中兴通讯和杰瑞股份分别担任独立董事和集团首席法务官。

  如今此事有了最新进展,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在去年撤案后再次立案,并发布相关通报:

  与此同时,两家上市公司中兴通讯和杰瑞股份也迅速与鲍某某进行“切割”,相继于昨夜和今晨发布了相关声明。

  截至4月10日9时32分开盘,中兴通讯和杰瑞股份股价分别40.31元/股和24.21元/股,下跌1.97%和3.35%,而昨日,两家公司股价分别下跌0.02%和上涨1.01%,报41.12元/股和25.05元/股。

  鲍某某是一个怎样的人?

  “果实熟透了才可以采摘,思考沉稳了才能充分表达。”2014年5月7日,鲍某某在自己的个人公众号“律动空间”中转载了37条社交潜规则,这是其中一条。“转自网络,总结比较全面。”他在配文中写道。

  据新京报记者统计,该公众号共有51条推送,最早一篇始于2013年7月11日。这是一个时事热点评论类的公众号,为首文章名为“刘志军判死缓,反贪路更艰难”。借助刘志军案,鲍某某从法律层面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要以法律为武器严厉打击贪污腐败,我们必须首先要调整政策,认清严重经济犯罪对国家和社会的危害程度,坚决以法定最高刑严惩最大恶极的巨贪。”鲍某某称。

  从他在多个社交媒体账号的发文不难看出,关注时事、热爱足球的鲍某某是一位“成功人士”。例如,他和骆家辉等多个社会名流握过手并留有照片,他具有中国律师资格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资格,他是教育部认证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国家外国专家局认证外国专家、全国十佳总法律顾问,兼有纽约长岛商学院讲师、西南政法大学研究员、中国行为法学会教授等教研经历等。

  “我的这些经历不敢说成功,但是我觉得挺丰富多彩的。”这是2018年10月份,鲍某某接受媒体采访时对自己的评价。

  但在2016年2月15日的时候,该公众号上的消息戛然而止。今年4月9日,被害人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从2016年起,她和“养父”鲍某某一起生活,3年时间里遭遇多次性侵。“第一次被性侵时刚满14周岁。”这名女孩自述称。当日下午,烟台市芝罘区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证实,杰瑞集团高管鲍某某正在配合警方调查。警方已从涉事女孩身体里提取相关证据。

  在新京报记者采访过程中,鲍某某对女孩的指控进行了否认。“纯属谎言,完全是捏造的”,“事实会证明清白,后续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主要为了保护对方的隐私,不便在电话中说,但对方的说法,完全是捏造的,我也有这方面的充分证据。”鲍某某辩驳称。

  被曝光后,双方被迅速拉进舆论场。

  值得关注的是,在2013年的7月底,鲍某某在这个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评论性的文章——《从“嫖宿幼女”来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文中,鲍某某对中国以及美国的法律作出了对比。他认为,中国“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这条司法解释加上同时存在量刑较轻的“嫖宿幼女罪”,使得对幼女实施性侵害的定罪和量刑产生了很大空间和变数。

  “在参考了其他国家一些成功做法后,可以认识到我国目前对幼女性侵案的打击确实存在不足。”他写道,并在文末呼吁称“有关部门重视这个差距,尽快采取有效可行的立法和司法举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给有特权的人物以可乘之机”。

  “没有完人,只有完蛋,所以一定要有缺点。”鲍某某公众号转发的37条潜规则中的第23条如是说。

  新京报记者 李大伟 肖玮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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